梅州印发《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》
时间:2024-11-11 06:11:44 出处:综合阅读(143)
掌上梅州讯 日前,梅州市委办、关于改革市府办联合印发《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深化施意九游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意见》”),从取消和精简消防审批、消防构建消防安全新型监管体系、执法加强重点领域环节监管、梅州加强消防执法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,关于改革推进消防执法改革。深化施意
《意见》指出,消防要着力加强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,执法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梅州新型消防监管体系,建立健全梅州市部门联合惩戒协作机制,关于改革实现消防信用记录互信互认,深化施意九游督促社会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、消防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执法同时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,为消防安全失信单位和个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。
大数据时代,也要让消防治理更精准更“智慧”。《意见》指出要加快推进 “互联网+消防监管 ”,依托市政务大数据中心、综治信息系统、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,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,开展全时段、可视化的消防安全监测、评估和预警。推行设有建筑消防自动系统的单位接入物联网或远程监控系统,采用远程监管、移动监管、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新型消防监管模式。推动消防大数据平台与政务信息平台信息有效对接,实现“火灾防控一张网、指挥调度一张图、公众服务一门户、数据处理一中心 ”。
为优化便民利企服务,《意见》提到要取消和精简一批消防事项。其中,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,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服务活动,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、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技术服务结论不再作为消防行政审批前置条件;简化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,加强对承诺各案场所的事后监管,纳入全覆盖抽查,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。同时,建立消防行政许可审批相互告知制度。
消防安全整治落脚点在基层。《意见》指出,将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基层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工作中;推进镇(街道)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消防执法权限下放;将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、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纳入“安全技能提升工程”。
此外,《意见》还明确要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、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、加强重点领域环节监管、拓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渠道等。
梅州日报记者:郑炜梅
编辑:罗欢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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